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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捆绑销保险致客户不满

2007/12/21

  时下,保险产品的推销有了新模式,即借助银行信用卡客户信息“嫁接”销售,如通过在银行营业场所内现场销售或通过电话呼叫中心联系客户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推销保险。记者昨天获悉,今年9至10月,本市消保委受理保险服务类投诉78件,其中涉及银行信用卡“嫁接”保险销售的相关投诉8件,占10.26%。

  为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没有了解清楚相关保险服务时,不要轻易作出承诺。同时,建议相关商业银行应尽快规范其代理行为,保险合同应以消费者书面签名确认为宜。

  投诉集中在三大方面

  保险服务类投诉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首先是消费者知情权难保障。消费者投诉反映,在通过银行办理信用卡时并不知晓自己的信用卡日后会与保险服务“联姻”。他们是在信用卡开卡使用后偶然接到自称是发卡行的员工或是与发卡行有合作关系的保险公司业务员的电话,向他们推销保险。

  其次是持卡人个人信息被泄露。发卡行将消费者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披露时理应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此外,保费扣除太随意。

  电话录音也代表认可

  目前,信用卡衍生出的“保险”业务,特别对于电话推介,银行在办理时很多是不需要消费者书面签名认可,只需电话同意便可使保险合同成立,而消费者对此知之甚少。

  据了解,信用卡衍生出的“保险”业务涉及险种多为意外险,一般都含有以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款项。根据《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而一些银行提出,电话推介保险在征得客户同意后都留有录音记录,依照《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客户在电话录音中的认可即可视作客户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一点,消费者并不知情。

  为此,消保委建议银行电话联系信用卡客户过程中,发现有购买被推介保险需求的消费者,银行可向其邮寄保险合同等相关材料,待消费者签名确认寄回后,再从消费者所持信用卡中扣取保费,以利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消费者来说,也更为公平和保险。

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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